“扬正气新风 创文明乡镇”
——岑川镇2023年度“最美”系列
评选活动开始啦!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和乡村治理工作走深走实,进一步弘扬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,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争做文明岑川的引领者,形成“弘扬最美、学习最美、争当最美”的社会新风尚。现在全镇开展“扬正气新风 创文明乡镇”——岑川镇2023年度“最美”系列评选活动。
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
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岑川籍村(居)民和在岑川工作、生活、学习的外地籍村(居)民均可被推荐参加“最美”系列评选活动。
①家庭成员相互尊重、扶持和爱护,敬老爱老,重视教育,勤俭持家,家风良好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带头遵纪守法;
②家庭成员能带头遵守《村规民约》,自觉抵制各种愚昧迷信行为,摒弃陈规陋习;
③红白事能节俭操办,做到婚事新办、丧事简办、余事不办,在殡葬改革、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能够引导周边群众积极参与,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①辖区内经推选产生的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的村(居)民代表;
②能积极履职,及时走访群众,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,全心全意为群众做好事、解难事、办实事,并落实好每周的民情碰头例会制度,做到真联系群众,真服务群众。
① 有岑川镇外求学、就业、经商、服兵役等生活经历的返乡创业者,且须为经营实体的创始人,可以是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参股、控股股东,创办的经营实体注册地和经营地须在岑川镇行政区域内,持续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(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);
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纳税,诚信经营,热心公益,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,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,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工款项等情况,有较好的群众口碑和社会影响力;
③经营实体所属行业不限,应有较大提升拓展空间,且积极创造就业岗位(吸纳带动就业10人以上),创业事迹具有可复制、可推广等特点,能够对“迎老乡、回故乡、建家乡”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。
①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,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,在岑川参加志愿活动的优先;
②长期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,在政策宣讲、乡村振兴、扶危济困、抢险救灾、关爱他人、文化服务、环境保护、移风易俗、乡风文明等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,事迹典型,群众公认。
③参加志愿服务活动1年以上,每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。
①注重家庭,传承良好家风,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,夫妻互敬互爱,科学教子,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;
②孝敬公婆,邻里团结,群众口碑好,婆媳关系融洽,经济上尽力供养,生活上悉心照料,精神上给予慰藉,使老年人安享晚年;
③模范带头移风易俗,弘扬时代新风,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,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。
如果您身边有人符合评选标准
请在7月28日前向所在村(社区)或所属单位推荐,我们携手让这些榜样与标杆
享受荣光!
责编:凌峰
来源:岑川镇党政办
下载APP
分享到